1.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,全面主持現場安全生產工作。是現場全面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者和指揮者。
2. 是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,在項目經理領導下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,領導和支持各部門(專業)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。
3.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方針、法規、政策、制度和標準,保證項目部規章制度在本項目的正確執行。
4. 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,并檢查執行情況。
5. 協助做好召開安全生產會的準備工作,對生產會議決定的事項,負責組織落實。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,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。
6. 負責動火作業、高處作業以及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審批;嚴格按各項作業安全規程要求,逐項落實安全防范措施。
7. 主持編制、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,并組織實施,確保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。
8. 指導并監督各部門(專業)做好對新工人入廠的安全教育和其他形式安全生產教育、培訓,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操作水平。
9. 組織開展全廠性安全生產檢查,采取綜合性、專業性等形式,發現隱患,立即落實整改措施,及時消除隱患,確保生產安全。
10. 參與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,并報上級備案,要經常進行應急救援演練,提高職工自救能力,并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或不足,予以糾正。
11. 負責編制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范圍、措施,切實保護好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。
12. 發生生產事故按應急救援預案實施運作,要沉著指揮,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及時報告上級,參加事故調查,嚴格按“四不放過”的原則處理。
13. 督促和指導各級安全承包責任制的落實和執行,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