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運行主職負責本班的運行工作,是本班安全第一責任人。
二、在班期間一切操作按照脫硫運行規程執行,做好各項記錄并匯報值長及專業負責人。
三、組織全班人員完成項目部布置的各項工作和生產任務,貫徹“兩票三制”、“交接班制度”及“巡檢制度”等現場制度,切實執行反事故措施,防止誤操作和其它不安全情況發生,確保安全經濟運行。
四、發生事故時班長負責本專業事故處理的工作,除按規程處理外,還應及時報告值長及專業負責人。事故后應向值長及項目部報告處理經過情況。
五、負責領導全班開展節電降耗工作,協助配合搞好經濟調度和運行調整。
六、組織全班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,組織反事故演習、事故預想、技術問答等活動,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水平。
七、督促全班人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,做好運行設備和備用設備的巡檢工作。
任職要求:
1 中專及以上學歷。
2 濕法脫硫運行3年以上。
3 熟悉《濕法脫硫系統運行規程》、《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》、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》、《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》、現場其他規程等相關技術標準。
4 能獨立進行設備的操作、巡視、事故處理及日常維護。具有較強的異常、事故處理能力。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、文字處理能力,能熟練使用各種辦公、專業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