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、接到手續完備的單據,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付款。并在已現金付款的單據上加蓋“現金付訖”戳記。
2)、辦理網銀轉賬付款業務時,應及時與收款方聯系,確認款項收訖。
3)、辦理有關收款業務。填寫收款憑據,清點現金或其他形式的收款票據,及時辦理相應的銀行進帳業務。
4)、及時核對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帳,同時清點庫存現金,保證帳實相符,并隨時接受財務經理的檢查。
5)、每周編制資金日報表,報總經理及運行總監,對于已支付未劃帳的項目需特別注明。
6)、做好月末結帳對帳工作,每月30日之前,編制出現金及各銀行的明細表,核對銀行對賬,查明差額或未達帳形成原因,跟蹤解決。
7)、做好的申購、登記、發放、回收檢查等管理工作。
8)、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