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,對項目技術工作全面負責。
2、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學習并貫徹執行各項技術政策、技術規程、規范、標準和技術管理制度。貫徹執行質量管理體系標準。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,參加施工調查、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。
3、負責制定施工方案、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,并向有關技術人員進行交底。
4、組織項目各項規劃、計劃的制定,協助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的成本、安全、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5、組織項目部的質量檢查工作,督促檢查生產班組開展自檢、互檢和交接檢,開展創優質工程活動。
6、負責整理變更設計報告、索賠意向報告及索賠資料。
7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各種施工生產、協調會,編制年、季、月施工進度計劃。
8、負責項目各階段的工程計價、計量資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申報簽認手續。
9、負責主持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,參加竣工驗收。